个人独资企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分支机构
注销核准登记
办事攻略
设立依据昆明高新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比照本办法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办事流程昆明高新
1.申请
1、窗口收件;
2、网络收件:http://gsxt.ynaic.gov.cn/webportal1/
2.受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4.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
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5.送达
1.纸质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送达。
2.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在微信或支付宝中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并在小程序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昆明高新
默认情形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其他情形(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1.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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